安监总局督查宝山铁矿尾矿库治理情况
9月3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司司长王立忠带队的安监总局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组深入广东天高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铁矿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专项安全检查,省、市、县安监局相关人员随同检查。天鸥公司总经理陈明详细汇报了宝山铁矿尾矿库形成的历史原因、治理依据、治理措施和销库手续办理情况。
宝山铁矿依据《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安监办【2010】13号)》和《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粤安监【2013】233号)》文件精神,按照“消除势能、平整场地、消除积水”的原则,履行销库处理程序。
为保证尾矿库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委托广州元景安全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治理方案,主要采用对河堤加固、库区高台阶削方处理、库内沉淀池消除积水并填平、完善周边截洪沟等治理措施。经近4个月治理后,由广州元景开展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结论认为该尾矿库治理后已达可不纳入尾矿库管理的条件,可即时履行销库程序。经公司申请于今年7月31日取得了紫金县政府发布的销库公告,目前市安监局已完成向省安监局申报销库工作。同时,督查组还检查了企业主要负责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尾矿工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
对于当天的检查情况,督查组表示满意,对宝山铁矿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好评价,并要求企业继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